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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4章 晴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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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杰伦的《晴天》绝不是一首简单的歌曲,这是一首偏校园怀旧风的Britpop歌曲。是一首浪漫的少年情歌,

    在歌曲里,可以感受到少年时代略带青涩的风花雪月,执着却又带有一丝怅然若失,歌词就像一首散文诗,更带着一点伤感。

    这首歌将回忆的思绪充分放大,校园时代的青涩,甜美纯真的爱情,桀骜不驯的叛逆,在这首歌里全都有体现。

    歌词中出彩的“residuosi”的发音,恰到好处的衔接,听上去简直如一个美丽而忧伤的青春爱情故事。

    这首歌到底承载了多少人的记忆,从歌曲下全网最多的评论数量,可见一斑。

    虽然这首歌取得的成绩已经随着时间慢慢变淡,变得不那么重要,但是当凌小军唱出第一句的时候,无数人随着歌曲一起尘封的年少时的记忆如开封的酒酿,已经不那么清晰的回忆慢慢飘散开来。

    “刮风这天,我试过握着你手,

    但偏偏,雨渐渐,

    大到我看你不见。

    还要多久,我才能够在你身边。

    等到放晴那天,

    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,

    从前从前,有个人爱你很久,

    但偏偏,风渐渐,

    把距离吹得好远。

    好不容易,又能再多爱一天,

    但故事的最后,

    你好像还是说了,拜拜。”

    凌小军并没有太多的自我发挥,全部是按照杰伦的节奏演唱,这种记忆中的歌曲,如果改变了太多,就没有那个味道了。不过凌小军的嗓音与杰伦不同,更加干净清爽,让人听得说不出的舒畅,在唱法上,凌小军在每句结尾采用明显的换气和停顿,在他的声音中,一个少年在那份青涩,结局并不完美的感情面前,想要挣扎却只有默默承受的情感清晰可见,那不正是一个个听众曾经的自己。

    当凌小军放下话筒的时候,全场的观众痴痴的看着凌小军,甚至都忘记了鼓掌,网络上,刚才还热热闹闹的弹幕也平静了很久。

    凌小军见半天没人反应,只能自己给自己台阶下,他对着现场观众鞠躬,“谢谢大家,唱得不好,大家见笑了。”

    哗的一下,现场观众突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,网络那头,弹幕彻底疯了。

    “我靠,满满的回忆啊,我简直有种错觉,看到了高中时候的自己。”

    “好听的要死,谁把这段截下来,我要单曲循环。”

    “跟杰伦比起来,凌小军唱得有另一种味道,我竟然更喜欢凌小军板的。”

    “讨厌死了,我在办公室偷偷看节目,结果突然哭得稀里哗啦的,同事都在笑我了。”

    “好听哭了,我也哭得不行了。”

    “爱死我军了,演戏那么精彩,唱歌还这么好听,还让人活吗?”

    这时候丝丝走到凌小军面前,她的眼睛竟然有些发红,她稳了稳情绪,“凌小军,你知道吗?你这首歌都把我唱哭了。”

    凌小军笑了笑,“你这种高材生,高中的时候也没好好上课吗?”

    能听哭的,大多是触景生情吧,肯定以前有什么故事。

    丝丝被凌小军这么一问,都不好意思了,“谁说的,我只是想起以前的时光而已。”

    在丝丝和凌小军的玩笑中,这一期的《大牌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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